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您来不了没关系,执行款我们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8-05-23 17:54:59





    “李大妈,我们来送执行款了。”2018年5月22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医院,给已经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李某送去了26万元的支票。这笔执行款,让这个不幸的家庭,多了一份保障。

    2016年,年近六旬的老汉李某驾驶摩托车与梁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李老汉受伤严重,颅脑损伤致四肢瘫痪,伤残程度构成一级伤残、颅骨缺损程度构成十级残废、脑脊液耳漏伤残程度构成十级伤残。巨额的医疗费对原本就不富裕的李老汉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争议很大,遂诉至法院。洛龙法院依法判决承保梁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和梁某分别赔偿李某26万元和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梁某与保险公司迟迟不支付赔偿款,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情况特殊,决定对该案优先执行,加快案件办理速度。通过执行干警的努力,仅用了4天便成功从保险公司账户扣划执行款26万元。执行款顺利拿到了,但是李老汉现在已经成了植物人,没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到法院领款,执行干警商议后决定将执行款以支票的形式送到李老汉的病床前,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9308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