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3月26日起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立案材料及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洛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邮政编码471023。
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申诉信访,参加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的人员来院办理诉讼事项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绿色“洛康码”或当地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为了避免人员密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可事先与立案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话沟通相关事宜(电话附后)。
三、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
四、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洛龙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5日
洛龙区人民法院
立案咨询电话和各业务部门诉讼服务电话
立案咨询电话:
诉讼服务大厅 0379-63158783
关林法庭 0379-65956227
诸葛法庭 0379-69689066
李村法庭 0379-67469506
庞村法庭 0379-67505010
白马寺法庭 0379-63716164
各业务部门诉讼服务电话:
立案庭 0379-63158783
刑 庭 0379-63322700
民 庭 0379-63158773
行政庭 0379-63158722
龙门法庭 0379-63158785
李楼法庭 0379-65810006
古城法庭 0379-63233712
执行局 0379-6315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