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在全国各地已实行了十几年的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将面临终结,有关地方性法规将被清理,地方上“十大品牌”“老字号”等评比也将被叫停。
在陕西西安“电缆事件”发生后,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6月底要求,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如果说工商总局“叫停”商标评选认定是摁下了“暂停键”,那此次即将对地方著名商标制度进行的彻底清理,则是摁下了“终结键”。
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会为著名商标提供特殊保护,获得地方政府认定的著名商标,在招投标方面还得到保护与奖励,这自然让企业趋之若鹜,而掌握评选权力的地方政府,成了一些企业想方设法拉拢的对象,由此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另外,在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关于著名商标的规定,只有驰名商标这一概念,而在著名商标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条例规章中均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等字样,这有违上位法。
企业产品是否好,是否著名,应该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应该由消费者说了算,对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予以全面清理,这是简政放权,是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是给市场松绑,给权力套上“辔头”。
终结地方政府对“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评选制度后,行政力量需退出,但监管不能退出,不仅不能退出还应该加强。
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公众利益、民众利益才能得到保护,才能有利于促进形成健康的权力生态。而对已然跟不上社会发展甚至违反法治的法律法规予以清理,也是对法治的对焦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