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洛龙区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于3月23日上午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江主持。
会上,区纪委驻该院纪检组长王智平指出洛龙区纪委办公室已于2018年2月11日印发了《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洛龙纪办〔2018〕1号),2月12日至2月15日由区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集中检查。按照市纪委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展开“回头看”,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和排查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照自查和检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江对全体干警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司机。二是严禁公车后备箱放置烟、酒、茶及土特产等物品。三是严禁违规吃请。四是严格上下班纪律,严禁提前去饭堂吃饭。五是办公室严禁摆放佛像、轮舵等工艺品,严禁放置烟、酒、保健品、高档茶叶以及茶具、鱼缸等与办公无关物品。张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格将这些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司法底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洛龙法院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