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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机 “老赖” 坐30多个小时火车到法院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4-27 16:53:11


    “法官,我愿意立刻配合你们的执行工作,请你们不要再对我限制高消费了,我可不想再坐30多个小时的火车回去了,太痛苦了!”近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005办公室迎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被执行人。王某家住乌鲁木齐市,由于此前一直逃避执行而被执行法官冻结账户财产同时被限制高消费。为了尽快解封账户,无法乘坐飞机的王某,只得坐了30多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来到洛龙法院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内容。

    2016年1月5日向某和崔某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为王某担保购置一辆奥迪Q5汽车,王某将汽车提走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偿还贷款,导致向某、崔某承担保证责任,支付了购车款34万余元。随后向某、崔某为索要购车款,将王某告上法庭。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向某、崔某偿还购车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内容,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由于王某远在乌鲁木齐,该院执行法官通过邮寄向王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但其一直有意躲避执行,随后干脆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分析王某银行账户流水,在摸清规律后将该账户冻结,同时对王某实施限制其高消费的措施。被冻结账户后,王某的生意受到很大的影响,这才赶紧来到法院主动执行。

    王某说,他起初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远在新疆,可以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但他却不知道,现在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其财产状况,限制其高消费,就算是异地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让“老赖”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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