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被执行人武某主动来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向法官表示希望能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调解并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武某与陶某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武某当即前往附近银行取现90000元整交付于申请人陶某手上,案件得以执结。
2018年5月31号,被执行人于某也主动来到洛龙区人民法院,提出希望能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调解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于某自2017年以来,在洛龙区法院共有五个执行案件,总欠款金额达200余万元。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于某主动履行100余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签订还款协议,达成和解。而在此之前执行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但于某一直拖延履行。
曾经的“老赖”为何主动来履行?
原来,近期正值洛龙区村级“两委”班子换届,洛龙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不得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形。在选举公示前,洛龙区委组织部将村级“两委”候选人名单提交洛龙区法院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候选人有案件未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上述两名被执行人武某、于某正是因为要参加所在村的“两委”换届选举,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这才慌了神,急忙到法院主动履行。
这一新举措的实施,使得此类被执行人由以往法院“催着”其履行转变为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要求尽快履行。现如今,“黑名单”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想要成为一名人民的好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诚信”才是获得人民认可最可贵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