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题听取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面临困难的汇报后,洛龙区区委常委会形成决议: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6月22日,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11个方面细化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单位在领导、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合力推动、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意见》指出,洛龙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得以本部门、本系统内部规定为由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职能委局应当将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要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职权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或滥用权力干预案件执行、应当协助执行不依法协助和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处置;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该《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洛龙区委、区政府对洛龙区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助于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机制,构筑起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大网”,进一步夯实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基础,对法院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