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动态 -> 执行动态

给力!法官倾情调解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得解决

  发布时间:2018-06-28 10:32:59


    刘某等二十余人2017年年初开始到洛阳某建筑劳务公司所分包的工程从事钢筋加工、装载机、杂工等工作。后该劳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中途撤场,刘某等人共计49万余元工资没有了着落。刘某等人多次找该劳务公司讨要,但该公司以发包方某工程公司未向其付款为由让刘某等人向发包方索要。刘某等又向发包方某工程公司索要工资,但该公司称其与劳务公司款项已结清。刘某等人多次索要工资无果,遂诉至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两个公司支付工资。

    洛龙法院受理上述系列讨薪案件后,立即向原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原告、被告接到传票后均到庭参加庭审。通过庭审,查明了被告劳务公司欠付原告劳务费的事实及欠款数额。在查清事实后,承办法官李芳将该批案件按照拖欠工资款的数额分为三类:一万以下、一万以上三万以下以及三万以上,依据数额由小到大分批调解。在数额为一万以下的三起案件成功调解后,法官又督促该劳务公司对数额为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的案件拿出调解方案。经一上午紧张的庭审和调解,五起案件当庭调解结案,两起数额较大案件也已经初步拟定了调解方案,具体细节在进一步调解中。

    承办法官李芳说:“虽然一个上午又是忙开庭又是忙调解,连口水都顾不上喝,但是当看到工人们知道工资有了着落以后露出的微笑,我的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法官成功的调解,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社会安定和谐,体现了司法贴近人民群众的工作理念,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真正做到了为人民司法,为百姓服务。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94546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