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窗外的雨已经不停歇的下了一整天,硕大的雨滴在天空中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风,街道上来往车辆渐少,但是在洛龙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依旧是热火朝天的工作着。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几句简短的通话后,执行法官立即起身带上几名执行干警开始冒着漂泊的大雨出发前往洛宁县。路上执行法官简要向干警们介绍了情况,原来刚才那通电话是申请执行人麻某打来的,麻某在洛宁县意外撞见长期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杜某,这才立即电话联系执行法官。
在2012年杜某因生意周转为由向麻某借款百万元,但随后杜某一直未按约定给付利息,并且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因借款数额较大,导致麻某生意也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麻某将杜某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胜诉后,麻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向杜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进行传唤,其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到庭,也未按法律规定申报财产。随后杜某隐匿行踪,拒不执行,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雨越下越大,但却阻挡不了执行干警们的脚步,经过一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洛宁县,见到了被执行人杜某。在向其出示了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洛龙区法院。回到法院后,杜某态度顽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最终被送至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