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有温度的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8-07-27 10:23:22





    韩某诉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判决陈某向韩某支付赔偿款14余万元。陈某收到判决书后迟迟不履行,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知韩某代理人和陈某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和劝导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分两次给付执行款。原以为案件进行到这里,离执行完毕已经不远了,但是被执行人陈某在交付完第一笔执行款后,迟迟不愿履行第二笔执行款,并且换了电话号码,执行干警一时也联系不上陈某。

    见此情形,执行干警立即对陈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陈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冻结了陈某的银行账户。如此一来,陈某招架不住了,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随后将剩余的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执行款到位了,但是申请人韩某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比较严重,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将执行款送到韩某手上。执行这项任务的干警接到这笔用档案袋装着的执行款后说:“我得把这个档案袋抱紧点,申请人可是等着这笔钱治病呐”。说着,我们的可爱的执行干警顺手就把执行款抱在胸前,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

    当申请人韩某收到这笔执行款时,应该是带着执行干警的体温吧。这个温度不仅仅代表着执行干警对工作的热忱,更代表着洛龙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3127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