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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见证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18-09-17 11:33:42





    为促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9月13日上午,洛龙区人民法院邀请2名洛阳市人大代表见证一起案件的执行过程。

    上午9点,执行干警们集合完毕,在洛龙法院副院长郭钟常的带领下前往被执行人曹某家中。2013年10月10日雷某借给王某500万元,曹某作为担保人对该笔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未还本付息,雷某遂将王某以及担保人曹某诉至洛龙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雷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王某及曹某迟迟不履行判决,雷某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及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因欠款数额巨大,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协调未果。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曹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向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房,并申令逾期不腾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曹某做思想工作,但其仍拒绝腾房。公告期满后,法院决定予以强制腾房。

    2名人大代表随同执行干警到达曹某家中时,曹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工作,声称其只是作为担保人不应拍卖自己名下房产。执行法官向其出示了各项法律文书,并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曹某及其家属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最终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曹某配合我院完成了腾房工作。

    此次活动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还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同时,营造了让全社会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参与执行、配合执行、有效监督执行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洛龙法院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邀请代表、政协委员为执行攻坚建言献策并见证执行行动。今后,洛龙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推进“见证执行”常态化,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执行工作现状,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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