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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期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8-12-03 15:08:50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按要求配足配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科学化的考评激励制度;搞好培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长期以来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帮助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提出了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下大力气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法院党组书记这个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标准,使各级领导真正担负起党建工作的职责,把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而有力推动各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发展。要通过学习、宣传、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各级法院领导对党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切实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使各级领导真正关心党务干部的进步和发展,为党务干部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增强党务干部做好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选拔配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比例和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这些规定,按要求配足配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是机关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目前部分法院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甚至有些法院全是兼职党务干部,由此导致只能简单地应付,缺乏足够的力量深入开展工作。这是目前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党建工作的条线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不动摇,强化党建指导意识,理直气壮开展对下指导,健全完善法院党建工作条线指导机制。上级法院应加大对下级法院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的督导力度,对配备比例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应督促其配足配够,以保证有必要的专门力量推进党建工作。同时,研究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党务干部的制度,对各部门设立的专职党务干部职责、待遇进行探索界定,理顺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基层业务部门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配强党务干部。“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加强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批优秀的专兼职党务人才的支撑。要严格党务干部选拔程序,改进选任方式,拓宽选人视野,按照“公选直推”的方式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年轻党员选拔充实到基层党组织班子中,切实提高党建工作专业性,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健全双向互动交流机制。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审判业务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双向互动交流,让机关党务干部尽可能地参与到本单位审判业务工作中,可以使机关党务工作更能结合本单位审判业务的实际和特点,有效克服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现象。同时,坚持把机关党务岗位作为提高素质、丰富阅历、培养人才的重要岗位,把优秀的审判业务人员派到机关党务岗位工作,把机关党务干部与审判业务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纳入本单位干部交流的整体规划,并抓好落实。院机关党委要检查双向交流的落实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提出建议。

    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化的考评激励制度,增强党务干部的内在动力。一是,以进一步完善科学化的考评制度作为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用考评建立导向,以考评促进落实。首先,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务工作干部岗位职责、职能定位。其次,建立党务工作责任制,对所有的基层党务工作实行量化、细化的目标管理,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到实处。第三,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建工作成效的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对考评优秀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督促各级法院党建责任主体认真履职。二是,进一步完善科学化的激励关爱帮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并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对于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荐,大力表彰,努力树立党务工作大有可为、党务干部大有作为的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要切实尊重和爱护他们,真正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待遇上照顾、生活上关心,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搞好培训是提高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使之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强化党务知识的学习和巩固提高,努力使机关党务干部成为机关党务工作的明白人、业务工作的内行人和干部群众的贴心人”。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法院应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务干部关于培训的意见建议,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及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分析得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形成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应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等等,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党务干部培训规划。二是,丰富培训内容,着力扩大培训范围。为党务干部举办的培训,应着眼于强化党性修养和提高业务能力,要主动适应形势需要,把形势任务教育、党史教育、党务工作技能等增添到培训内容中,确保党务干部既懂党务,又懂业务;应拓宽培训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轮训”活动,转变以往高级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多、普通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的状况。三是,注重培训实效,加大对培训的考评力度。各级法院要完善培训考评机制,将党务培训纳入年度教培工作内容,并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个人考核指标,同时定期组织以党务知识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测试,检验培训成效,避免使培训流于形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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