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对法官职业的憧憬,2005年赵拥军通过法院招录考试进入洛阳市新安县法院工作,2012年调入洛龙区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的这十几年间,从立案庭、审监庭、民庭到少年庭,她从事过很多岗位;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员额法官,她一步一个脚印。多年的审判经验,使她练就了善于调解的本领,同事们都称赞她是个调解能手。2017年赵拥军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8件,其中判决79件,调撤89件,2018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68件,其中调撤182件,判决86件。因为调解工作做的好,她所审结的案件绝大部分都能自动履行,极少进入执行程序。说到调解技巧,赵拥军笑道:“谈不上什么技巧,可能女人就比较爱唠叨吧。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哪有那么什么惊天大案,主要都是些家长里短、生活琐碎,离婚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等。做调解工作得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分析法律和利益得失,得让当事人肯听你唠叨,还得舍得花时间在调解上,不能怕麻烦,一定要细心、耐心。”
2017年,赵拥军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彭某带领施工队承包了被告某公司部分工程,整个工程已施工完毕,因双方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及工程单价均有异议,致使工程款一直未结算,原告彭某要求被告支付其欠付的工程款40余万元。庭审中原告申请对其所做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但因证据不足,没能顺利鉴定。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增加和变更的项目,案情十分复杂。随后,被告公司又另行起诉原告彭某,认为彭某所做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已多次通知彭某进行维修,但一直未维修好,因此要求彭某返还已多支付工程款暂计3万元,并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此时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都十分激动,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面对复杂的案情,赵拥军耐下心来把该案双方争议焦点一一进行梳理,并想方设法找到原该项目部经理到场,在项目部经理的帮忙劝说下,双方这才冷静下来,对彭某所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进行一一核算,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经过将近一天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随即将折算后剩余工程款7万余元一次性支付给彭某,两个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事后,原被告才知道,为了说服项目部经理到场,赵拥军真是“磨破了嘴”。彭某激动地说:“因为一直没有拿到工程款,民工们不停地找我讨债,两年多了,我是有家都不能回,今年我终于可以回家过个安稳年了。”
在工作中,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每次开完庭后,只要能进行调解的案件,赵拥军都会加班加点进行调解,能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案件,她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当事人打来的电话,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与案件有关还是无关,只要方便,她都会耐心认真地给当事人解答。工作中,经常有年轻的干警不理解,当事人明明说的事情跟案件无关,有时甚至就是发牢骚,为什么还要听他们唠叨。赵拥军笑着解释道:“有些当事人就是想找人说说心里的苦,排解下情绪,你这时候耐心听他们说话,等到调解的时候他们也就愿意听你说话了。”
作为一名法官,赵拥军在审判岗位上,把法律的睿智、刚性与自身工作的耐心、热情揉和在一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着一曲曲促进社会和谐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