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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 增加司法透明度

  发布时间:2019-04-30 17:49:32


     为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月29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并监督执行全过程,从而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监督权,积极探索推进阳光执行。

    活动开始前,洛龙法院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和各实施小组通过筛选确定涉民生类案件,随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邀请其参与集中执行行动,见证执行。4月29日早上八点半,4名申请执行人如约来到洛龙法院,与执行干警们兵分四路奔赴执行现场。

    第一组执行干警首先奔赴伊滨区某牡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该公司拖欠卫某劳动报酬,卫某将该公司诉至洛龙法院,经该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了调解书,然而该公司却未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卫某于2019年3月27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该公司并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反馈财产信息,也不主动履行。当天执行干警邀请卫某一同“上门讨薪”。到达该公司后,公司里只有几名员工,负责人避而不见。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说明来意,并强调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一段时间的等待后,王某终于出现。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解、教育,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给卫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卫某拿到工资后不断感谢执行干警,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的卫某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断地说“你们是真正办实事的人!”


    第一个案件顺利执结,另外三组也不断传来喜讯:刘某申请执行洛阳某医疗公司劳动争议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承诺第二天到法院交付执行款;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新住所被执行干警成功找到,干警们正在进行现场调查……通过此次集中行动成功执结完毕一起案件,另有三起案件和解结案。

    下一步洛龙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阳光执行”,除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过程外,还积极探索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的途径和方式,推行执行案件监督评价机制,制作并邀请申请执行人填写《执行案件监督评价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增加司法透明度,不断提升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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