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今天过来把小李欠的两万多块钱还了,麻烦你们赶紧把小李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上去掉吧”。
11月19日,一个陌生的面孔来到洛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办公室,要求代付执行款。问清楚缘由后才知道他是该院一被执行人小李的朋友,前来还钱,为小李解决执行案件。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当年小李向小刘借款2万元,后两人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小李于2017年将债务还清,但是到期后其一直迟迟未归还。小刘无奈将小李诉至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小刘胜诉后,小刘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先向小李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是其一直不露面,故又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同时对小李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
11月18日,身在内蒙古的小李计划购买机票赶回洛阳探亲,却被告知因为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机票,于是又准备换乘高铁,也是被限制无法购票。出行受阻,这才实实在在的感受到被限制高消费的严重后果,小李无奈给在洛阳的朋友打电话,拜托前往法院代其履行还款事宜,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小李的朋友代付执行款后,执行法官迅速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并解除对小李的强制措施,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