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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审理“两抢一盗”未成年人案件

  发布时间:2009-09-17 20:28:23


“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打响以来,洛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对策、注重总结经验,保质保量开展好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调查研究。该院针对以前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盗抢”案件,主审法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盗抢”案件的主要成因:一是一些未成年人过早离开学校,为了所谓的“哥们儿义气”而拉帮结派惹事生非;二是因过度沉迷于歌厅网吧,加之身无分文,遂生“盗抢”念头;三是有的侥幸“盗抢”得手后,便被不劳而获所吸引,致使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四是认为出租车司机挣钱快,经常在夜晚或者凌晨瞄准出租车司机频频作案。

   二是坚持分析对策。只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防并举,把工作重心放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有效遏制“盗抢”犯罪高发势头。对一些犯罪后果相对较轻、无前科,又正在上学的失足少年,寓教于审,尽可能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犯,建立帮教档案,开展回访工作。同时,和家长、老师、社区干部等一起结成帮教队,对少年犯常敲警钟,防止再次犯罪,把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到最低点。

三是坚持总结经验。开展打击未成年人“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在打击此类案件中始终坚持“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二是必须坚持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庭审进校园、进村镇、进社区等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三是必须坚持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回访工作,通过回访,查找不足改进方法,力促使专项斗争打出实效。

四是坚持强化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凡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少年合议庭审理。在庭审中,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加强与学校、家长联系,共同教育好未成年人。加强与教育局、学校的沟通,提出司法建议,共同教育好在校学生。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法院实际,不断探索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在法庭布置上,体现人文关系,适合少年被告人的身心特点,学习兄弟法院审理少年被告人案件的经验,采取圆桌开庭形式审理少年犯罪案件,减少少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使其在庭上更好地接受教育,有助于其改过自新。

责任编辑: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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