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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璐带您看执行”第十三期 | 心生嫌隙打伤人 耐心调解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9-12-10 16:18:32



    大家好,诚实守信,乃是我们做人之本,明辨是非,是我们做人的底线,切不可失信、不分是非,否则责任还需自己承担。今天璐璐就给大家带来一个关于是非不分闹出来的小案例。

    起因:李某和赵某为同一个村的村民,因李某在第三人诉赵某妻子的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庭作证,赵某心生嫌隙。赵某妻子在街上遇到李某后对其辱骂,双方发生争吵,赵某赶到后对李某进行殴打,李某受伤。

    过程:李某将赵某诉至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向李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000余元。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赵某拒不履行,李某向洛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果:法院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公积金信息等进行调查,均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也一直未联系上赵某,在对其采取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执行干警仍对此案件保持关注,并多次尝试联系赵某。终于在2019年12月9日联系到了被执行人赵某,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双方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双方矛盾较大,情绪十分激烈,干警从中午调解到下午下班,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夜色越来愈浓,执行干警见双方还是争执不下,告诉被被执行人如果不采取积极态度,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并继续做赵某的思想工作。最后赵某在干警的劝说下终于妥协了,打电话让自己的儿子将执行款转至申请人的微信上,案件结案。待手续办完已是晚上七点多,办公室里还有当事人在等待着法官去处理案件......

    璐璐有话说:如果都是诚实守信的人,不会有第一个案件,李某不用出庭作证。如果都是有着正常是非观念的人,赵某也不会因为李某出庭作证的事情,记恨李某,进而发生后面这起案件。“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所以在此奉劝大家,诚实守信,老实做人,诚实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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