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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璐带您看执行”第十六期 |财产保全有大用 立案一周领到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9-12-13 16:30:00



    转移资产,是老赖耍赖常用的伎俩。那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预防老赖资产转移呢?答案是 “财产保全”,今天璐璐带大家看一起因为有财产保全而快速执行的案件。

    2019年12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2月11日领到一笔执行款,申请人的代理人连连表示感谢。当事人能在这起案件里快速拿到钱,主要得益于该案做过财产保全。

    在洛阳某担保公司诉河南某医药公司、洛阳某商贸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洛阳某担保公司向洛龙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该担保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韩智海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河南某医药公司的被保全账户中有存款197万余元,由于中国银行暂不支持通过执行系统线上扣划,韩法官立马安排人出文书去现场进行扣划。

    执行干警在2019年12月9日下午三点到中国银行洛阳春都路支行办理扣划手续。因该案件牵扯到保全,且该公司的账户被洛龙区法院冻结后又被多家法院冻结,扣划金额也较大,最后耗时两个半小时将该笔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

    12月11日申请人的代理人来法院办理手续将到账的197万余元执行款领走。

    璐璐普法:财产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地避免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所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保全划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

    诉前保全,是起诉之前提起的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诉中保全则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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