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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璐带您看执行”第十九期 | 公司法人拟逃债 女儿劝解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9-12-23 17:04:02



    大家好,新的一周开始啦,本年度的倒数第二个周末,一年就要结束,大家是不是觉得可以松口气。不过,我们执行工作不打烊,永远在路上,今天璐璐继续带您看执行。有个明事理的家人,可以使法院执行工作的阻碍减少许多呢,这不,下面这个案件就是在家人的劝说下,顺利结案。

    河南某制药公司与濮阳某医药公司因供销关系产生纠纷,河南某制药公司将其诉至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濮阳某医药公司支付河南某制药公司货款3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河南某制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8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濮阳某医药公司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一直拒不露面,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18日,洛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濮阳寻找被执行人,到达工商注册地后发现门面房大门紧锁。为了核实工商信息,执行干警前往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龙分局查询公司信息,发现公司为存续状态,登记的企业地址也未改变。因只有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魏某的身份证号,执行干警又前往派出所调取具体信息。查到家庭住址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由于小区老旧也没有标明楼号,执行干警足足寻找两个小时才找到魏某的家。

    执行干警向魏某宣读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魏某表示自己只是挂名的法人,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对该笔债务并不知情。因魏某情绪激动,执行干警只好将其带往附近派出所,路上魏某给其女儿打电话,其女儿也赶往派出所。

    经了解,魏某的女儿在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告知其女儿,其女儿听后主动劝解魏某,告知魏某法律规定并释明道理。经魏某女儿规劝,魏某将案件的本金及利息当场支付,案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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