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刘某吧,我是洛龙区法院法官陈雷,你起诉案件的被告在湖北黄冈,近期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你同意线上调解吗”正在家里发愁自己案件将会因为疫情被推迟的的刘某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
2月10日,经过同意后,陈雷法官将双方当事人拉到为案件调解建立的微信群中,在群里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官将达成的调解意见发在群中,原被告同意调解意见,并且争相承担诉讼费。
这是一起买卖纠纷合同,标的额也只有92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是民生无小事。该案本定于2月11日开庭,但是受疫情影响,被告身在湖北,无法参加庭审。于是,法官提前安排了调解,在原定的开庭日期前就将案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