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助力庭审
“请当事人及代理人备注实名,本院将于2月14日上午10时,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毛某某诉赵某某民间借贷一案……”
这是洛龙区法院李村法庭法官张静组建的微信群聊记录。因受疫情影响,通往该法庭的道路被封堵了,为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张静法官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线上远程开庭。
庭审中,她熟练掌控庭审节奏,组织双方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依次进行核实身份、拍照上传证据、发表质证、辩论意见、调解等工作。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线上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微信记录进行了核对确认,该记录也将作为庭审笔录存卷。
互联网庭审进行中
2月14日下午三点开始庭审,承办人姚少庆和书记员提前了将近半个小时来到了审判庭,为他们的第一起互联网庭审做开庭准备工作。
“原告,你能不能看到我,能听清我说话吗?”
“可以。”
“被告,你呢”
“也可以。”
经过调试正常后,该院第二起互联网庭审开始了。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洛龙区法院开始探索线上庭审,这种信息化开庭手段既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行动聚集而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也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