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正在开庭,但公诉人和被告人席上却空无一人。原来,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的进一步传播和蔓延,该院刑庭决定通过互联网对四起刑事案件进行网上庭审,这也是该院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的第一批刑事案件。
四起案件的被告人为陈某、白某、郭某和张某,他们分别因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及危险驾驶罪被起诉。因为四名被告人都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考虑到疫情的影响,该院决定将四起案件进行集中网上审理。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进行控辩,庭审过程紧张有序。经过一个多小时,四起案件的线上庭审顺利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
疫情发生以来,洛龙区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网络将更多的线下庭审工作搬到了线上,目前已通过多种线上方式化解了多起民事案件。这次刑事案件的网络庭审是该院刑庭对互联网开庭的首次尝试,对进一步畅通司法为民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