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洛龙区法院再次线上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三方通过云上互联网系统在各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通过三地显示屏实现了庭审“面对面”。
疫情防控期间,洛龙区法院积极借鉴民事案件网络庭审经验,前期已经对未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进行了线上庭审,这次对牛某盗窃一案、刘某合同诈骗一案、张某故意伤害一案、闫某斌盗窃一案、李某甲妨害信用卡管理一案及李某乙盗窃一案等6起被告人在看守所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全面推进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审理工作。
因是第一次线上审理被告人在看守所的案件,洛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前多次召开互联网庭审预备工作会,并与检察机关、看守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确保本次远程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天的努力,6起案件庭审活动圆满结束。
线上庭审,在节约司法成本、降低押送风险、提升诉讼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了疫情传播,保障了法院战“疫”不掉线、刑事审判不停滞、公平正义不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