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洛龙区法院李雪法官的微信、电话调解下于3月9日上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天晚上拿到了赔偿款19465元。
2019年9月,被告张某驾驶轿车在路上行驶时,与原告王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王某受伤住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于2020年1月19日将张某及洛阳某财产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因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李法官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到原、被告双方,在得知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李法官立即组建了微信聊天群,组织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举证、质证、调解,并根据调解的情况与当事人进行单独电话或微信沟通。因当事人工作原因,白天不方便进行微信聊天,为照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李法官大部分的调解工作均在下班时间进行。
身为二胎妈妈的她,经常一手抱着九个月大的孩子,一手拿着手机给当事人做着调解工作。调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但通过李法官的细致释法和不懈努力,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调解并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