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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20-04-15 10:20:48


    “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难题!”4月14日下午,牛某来到洛龙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郭士骞法官手中,对郭士骞法官团队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诚挚谢意。

    事情源于郭士骞法官审理的一起适用特别程序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赵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被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呼吸衰竭等。此后赵某便丧失语言表达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赵某病后,其父母花费巨大,已无力负担。为了后续的治疗康复,需处置赵某名下财产,但赵某因身体原因无法行使民事权利,故赵某的母亲牛某向洛龙区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赵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牛某作为赵某的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郭法官多次组织会见当事人,积极引导当事人围绕鉴定事项补充证据材料,并及时移送鉴定相关材料。结合鉴定意见,法院依法判决被申请人赵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于赵某出院后一直与其父母共同生活,申请人牛某熟悉赵某的日常生活起居及护理康复,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牛某为赵某的监护人。

    一面小小的锦旗,折射出了洛龙区法院一个个像郭法官一样的干警,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解民困、纾民忧,是提升执法满意度的生动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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