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洛龙区法院的常柳法官让我在家门口就把案子立上了,不用跑到湖南去立案了,真是太感谢了!”4月20日下午,一位姓王的当事人来到洛龙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给常柳法官送来了锦旗以表谢意。
4月14日下午,王某携带相关立案材料来到洛龙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负责立案工作的常柳法官经过询问后发现,王某系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案的原、被告双方均为湖南人且没有约定管辖事项。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应由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管辖。为了便利当事人异地立案,在征得王某同意后常柳法官利用网上跨区域立案系统,帮助王某完成了网上立案手续,实现了跨域立案,避免了王某在两地来回劳累奔波,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自开通跨域立案这一诉讼服务以来,洛龙区法院作为协助法院曾协助孟津、甘肃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12件,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及时受理跨域立案11件。跨域立案服务发挥“互联网+”优势,打破了案件地域管辖限制,充分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洛龙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推进,认真落实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