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洛龙法院追梦人”栏目,讲述洛龙区法院干警的故事,他们怀揣着对法治梦想不变的赤诚,撸起袖子加油干、勇挑重担不畏难,用初心践行为民,用使命铸就忠诚,用信仰守护法律!法院人,追梦人,不断努力,不断前行,不断书写司法为民的人生华章。
平凡守公正 初心今犹在
——记洛龙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焦洛川
“我就是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这是洛龙区法院焦洛川同志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秉承着这样朴素的感情,在承办涉民生案件中,逐案进行询访,认真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
1988年10月,25岁的焦洛川来到洛龙区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李楼法庭副庭长、龙门法庭庭长、洛龙法院工会负责人、立案庭记录组和录入组两项工作团队负责人、立案庭综合团队负责人,参加工作33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踏得实,走得稳。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五好法官”、“优秀政法工作者”、“个人嘉奖”等荣誉称号。
案结事了 尽职尽责
面对荣誉,更多的是责任。在长期审判工作中,焦洛川同志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群众,耐心地给他们讲解法理。焦洛川同志始终秉持着 “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原则,践行着 “案结事了”的理念。在33年办结的上千起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68名群众先后在某公司办理高价会员卡,但是办卡成功后该公司拒绝让其用卡消费,会员卡到期也不退钱,故诉至法院。作为承办人的焦洛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这一系列案件开庭审理。通过审查有关证据,焦洛川发现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需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人数多,为了安抚当事人情绪,焦洛川多次与原告进行沟通,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焦洛川随后将相关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处理,并引导群众与公安机关对接,合理表达诉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基层 服务群众
今年为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洛龙法院组织法官深入乡镇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通过送法下乡、走访入户、与村干部座谈等形式尽心尽力为群众解疑排难。有着长期人民法庭工作经验的焦洛川主动请缨,积极加入“四官” 队伍。自活动开展以来,焦洛川同志带领“四官”工作队一起深入乡村、社区,针对当前村民们关心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知识和典型案件进行讲解、分析,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调解矛盾,化解纠纷。
有着多年审判工作经验的焦洛川是个调解能手,开展“四官”服务以来,焦洛川已经成功调解多起纠纷,这让许多年轻干警佩服不已。焦洛川说:“在农村纠纷大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化解这类纠纷得用巧劲儿。比如说借给人钱,村民之间不写借据是常有的事,单凭有无借条简单地处理这些纠纷,往往会偏移事实。调解这些纠纷,一是要懂得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二是要有耐心,要多走访、多倾听,多给村民讲道理,矛盾总是能化解的。”
33年来,他秉承着“百姓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大如天”的原则,从未背离过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操守。33年来,他办理过上千起案件,期间未发生一例上访案件;33年来,他始终初心未改,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