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法典,民法典从编纂到颁行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我国民法体系进入新的阶段,我国公民民事权利保护开启新的征程。
过完618,还有双11、双12等着你,
线上购物狂欢频频不断,大家也是买买买不停,
三天一大包,两天一小包,快递取到手发软!
签收快递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快递损坏谁来负责呢?
今天民法典给你答案……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 条 解 读
在我们签收货物之前,快递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的风险由商家承担。当我们签收快递包裹时即完成了电子合同的重要履行程序——合同标的的交付。一旦合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将从卖家转移到买家身上。因此,法官提醒大家在签收快递包裹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