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喜迎2021,特邀调解 “开门红”

  发布时间:2021-01-05 11:22:22




    为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洛龙区法院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式,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不断强化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组织与特邀调解员解决纠纷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2021年1月1日,该院特邀调解员赵文社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新的一年“开门红”。

    2020年9月6日,安某、师某将其共有的房屋出售给任某,居间方为洛阳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双方在该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洛龙区分店签署了《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1860000元,付款期限为30天。合同签署后,任某逾期未支付房款。安某、师某遂将任某起诉至洛龙区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院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赵文社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动之以理、释之以法,在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未果后,调解员又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除购房合同,由任某支付安某、师某违约金6万元,并当场履行。整个调解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快速高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获得当事人称赞。

    特邀调解员制度是洛龙区法院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减法”。2021年,洛龙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胆探索、创新守正,不断加大两个“一站式”建设力度,促进诉讼服务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楚梦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7229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