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期典型案例三大看点:
一看执行遇困难,难在何处?
二看执行陷困境,如何破局?
三看标的物曾流拍,如何促成变现?
执行遇困难,难在何处?
原告朱某诉被告某建设公司、某置业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被告某建设公司向原告朱某支付工程劳务费102万余元及利息;被告某置业公司向朱某支付工程款96万余元,共计198万余元。
朱某追讨工程劳务费的背后,是百余位拿不到酬劳的农民工兄弟——他们每5-10人为一个班组,从事的是建筑工程中极其辛苦的支模、粉刷、砌墙等工种,自2015年工程结束开始,甚至在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期间,情绪激动、愤怒无助的农民工们一次次的大规模上访,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
二审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朱某于2020年7月30日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在面对数量庞大、情绪激动的农民工群体,如何尽快将判决确定的执行款执行到位,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安抚他们的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本案的执行难点。
执行陷困境,如何破局?
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本案后,将案件交由周亚男团队承办。周亚男带领团队执行干警于收案当日立即对二被执行人展开第一轮查控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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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经查,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为0,且无证券 、保险、土地、网络资金、车辆等其他资产;
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充足,执行干警立即足额冻结96万余元执行款;
2020年8月18日
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将判决确定的96万余元执行款打入洛龙区人民法院账户;
2020年8月25日
申请人朱某足额领取96.711317万元执行款,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至此已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截止2020年8月25日,距离收案已近一个月,本案尚有一个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尚有102万余元的工程款未执行到位。但是,经过周亚男团队执行干警多方排查,仅在2020年8月19日查封到一套被执行建设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滨河路某处的房产,但因系轮候查封,我院并无处置权。与此同时,申请人朱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建筑公司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为了尽可能化解双方矛盾,推进执行进度,周亚男团队多次传唤该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到庭,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周亚男带领团队执行干警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促进双方沟通协调,但由于在分期还款的时间和金额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申请人朱某与该建设公司未能达成和解意向。
案件陷入了困境。
此路不通,另辟蹊径。功夫不负有心人,周亚男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关联案件中找到了本案被执行建筑公司在洛阳市某人民法院有一起作为申请人的案件——洛阳市某人民法院作裁定将洛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位于宜阳县锦屏镇某处共计16套商住房划归本案被执行建筑公司所有,以房抵债。
周亚男迅速向局领导报告了这一信息,在局领导批准后,周亚男带领团队执行干警迅速出动,携相关手续至宜阳县房管局依照本案剩余标的查封了其中的4套房产,并对该4套房屋进行了现场查探、查封。
标的物曾流拍,如何促成变现?
经专业机构评估,周亚男团队拿到了4套房产的评估价格,但就在此时,申请人朱某却强烈抗拒将该4套房产网络司法拍卖——
原来,朱某得知,洛阳市某人民法院在处置该16套房产时,按评估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竟然流拍了,因此才以房抵债,裁定将该16套房产过户给本案被执行建筑公司。朱某认为,第一次拍卖就流拍了,这次再进行网络拍卖,肯定也同样没有结果,只会白白拖延时间。申请人朱某将自己的主观看法告诉了农民工兄弟们,情绪激动的他们再次群体上访。
周亚男向局领导、院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并多次找到朱某及农民工代表沟通交流,将自己的办案思路向朱某详细说明。终于,被周亚男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亲和的办案态度打动的朱某及农民工代表同意了周亚男的拍卖方案。
2020年12月7日,周亚男向局领导申请按照评估价最大限度下调降价的价格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提高成交率。经由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位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合议,同意并通过了周亚男的主张。
2021年2月3日,四套房产顺利卖出,周亚男向四位买受人出具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过户裁定。
2021年2月5日,申请人朱某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为民讨薪。这四句话,周亚男团队当之无愧!
截止今日发稿,小编从朱某处获知:百余名农民工兄弟已陆续收到了朱某转发到账的工资,大家都开开心心的盼过年,他代表百余位农民工兄弟们再次向周亚男法官及其团队的执行干警们表示感激!谢谢洛龙法院执行局,他们永远铭记于心!
典型意义
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打出漂亮组合拳,破解执行难困局——一是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成果,查询关联案件,破无可供执行财产之困;二是最大限度降低评估价格,提高成交概率,破标的物曾流拍变现之难;三是以专业本领、亲和态度,加快执行款到位速度,抚农民工上访讨薪之怒。
通过本案的执行,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不利因素,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期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生无小事,保障百姓权益刻不容缓;
司法有温度,捍卫公平正义义不容辞。
结尾的话
年关将至,又到了一年一度返乡、置办年货、群发红包的时节。
在这个家家户户团聚、走亲访友发红包的时候,
洛龙执行温馨提示广大未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
如果您遇到您的微信被冻结,不但发不出去红包,更是无法抢红包的尴尬时刻;
如果您遇到您的支付宝被冻结,不能实现任何资金往来功能的尴尬时刻;
如果您遇到您的长辈、亲戚、朋友、小孩通过你的种种不能,发现了“震惊!原来ta是老赖”的尴尬时刻。
那么,请联系我们——
履行判决义务,实现抢红包自由!
心动不如行动,请广大被执行人抓住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岁末年初,
我们龙执小伙伴们的任务更加艰巨,
大家不分昼夜、没有假期,
忙碌、奔波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只为了守护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幸福温暖的新春佳节。
捍卫司法权威,我们是专业的。
守护公平正义,我们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