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以教育整顿成效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李村法庭的张静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前些时间,李村法庭的张静法官受理了一起标的额为两千多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这起案件原告施工完成后却一直没有全额收到工程款,双方磋商了几年时间都没有解决,原告公司已不堪债务重负,因此到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受理案件后,张静法官依原告申请,迅速作出保全裁定,查封了被告公司的帐户,并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到庭质证调解。在调解中,被告认可原告施工了涉案项目,但是认为该项目应当经过审核审批手续后才能最终支付款项,目前还没有达到付款条件,并且由于被告对于调解十分抵触,认为法院判决才是付款依据,调解陷入了僵局。
了解到被告公司的顾虑,以及对法院调解工作的理解误区,张静法官决定以本案为切入点,亲自到被告公司走访释法。她到被告公司详细、耐心地解释了调解与判决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调解的效率更高,并且还能最大程度减损。经过她的不懈努力,最终被告公司积极配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公司分期分批支付工程款,原告则放弃了利息主张,双方握手言和。
在调解书发放后,张静法官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笔执行款的履行工作,原告拿到了第一笔七百万的工程款,而这距离受理该案件仅过了两个月。原告公司为张静法官送来锦旗,表示这么多年没有要回来的工程款,真没有想到来法院两个月时间就拿到了七百万工程款,感谢法院给企业保驾护航,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