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以教育整顿成效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诸葛法庭的张宏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最近,诸葛法庭的张宏法官办理了一件马某某诉刘某某、郭某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这起案件中,原告马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告刘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在路上发生碰撞,原告马某某受伤,由于双方在赔偿方面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洛龙区法院。
张宏法官在办理这起案件时,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按照赔偿标准详细地分析了原告的各项损失,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当场向原告马某某支付了赔偿款,被告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也正在办理之中。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虽不复杂,但通过调解工作,能够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也能够将正能量传递给每一个当事人,促使更多的人遵纪守法。”张宏法官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调解的案件具备当场履行条件的,都会尽力说服当事人当场履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