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5月7日下午,洛龙区法院员额法官到洛龙区中原康城家居卖场开展巡回审判,对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该院王忠民法官公开审理了原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某某、第三人洛阳某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庭审中,王法官针对三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的有效性、约定内容的明确性、被告罗某某是否违约及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性等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的审理。
该院常鹏翼法官公开审理了原告洛阳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某某有限公司、孟某某、彭某某、姬某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
此次巡回法庭通过直接到当事人所在的家居卖场进行庭审,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了诉讼成本,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