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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带执行 信任永传承

发布时间:2021-05-26 17:00:26




    为进一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以教育整顿成效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立案庭特邀调解员郝灵君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2021年5月14日下午,原告陈某某和被告洛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来到洛龙区法院人民调解室,在特邀调解员郝灵君的见证下,履行了最后一笔欠款,双方同时送来了锦旗,表达谢意。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本系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工程建设,2018年4月原告向被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三十万元,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按照双方约定,被告应当退还该三十万履约保证金,但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一直推脱开工日期并拒绝退还该保证金。无奈原告于2020年11月向洛龙区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被指派给特邀调解员郝灵君进行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联系,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半年内分四次支付完毕这三十万,原告不再要求其他费用。但原告基于对对方的信任不愿申请司法确认,于是特邀调解员郝灵君主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承诺会督促履行。于是每到约定的履行期限,郝老师都会与被告联系,催促其付款并落实付款情况,直到2021年5月14日双方再次来到洛龙区法院调解室,当场支付了最后一笔款项,该案彻底完结。

    郝老师说,调解既要知法懂法,更要有情有义,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都是抱着相互信任的态度,作为调解员更应该去保护这份信任,让双方的合作情谊继续下去,这才是调解最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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