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鹏飞,1989年3月出生,河南警察学院毕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通过省法检考试进入洛龙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该院司法警察。
履职尽责勇担当
自入职以来,他不忘艰苦奋斗,时刻以一名人民警察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在2014年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入职集训中,他获得优秀学员称号,得到了省院法警总队的认可。
干一行,爱一行,服从命令听指挥。在解决执行难期间,执行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他服从上级安排,义无反顾的加入了执行攻坚克难之中。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是对他砥砺前行、无怨无悔工作的认可。
2020年春节,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全民抗疫战斗打响。大年初二,在接到一线防控工作的命令后,他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的宝贵时光,不惧个人安危,义无反顾冲在抗疫战斗的最前线,协助古城社区进行疫情防控,直到五月疫情缓解后才回到法院工作。
爱岗敬业守正义
作为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蔡鹏飞共参与刑事开庭710余件,组织法警提押犯人,维持法庭开庭秩序。2020年洛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人以上的重大刑事案件10余起,为保障该院涉黑涉恶重大刑事案件的开庭审判工作,他配合队长与中院支队部署调警工作,协调安排兄弟单位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带领队员到各个羁押场所换押人犯,圆满完成了对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莫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
在确保该院日常警务任务的同时,蔡鹏飞与警队队员共同参加中院调警任务7次,包括中院审理的轰动全国的狄某某涉黑案、洛宁法院审理的李某某涉黑案。其中为汝阳法院审理的钟某某涉黑案提供警务保障长达18天之久。安全圆满完成每次调警任务,得到兄弟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好评,该院法警大队也被中院评为了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不断学习提升自我
身为法警同时又担任支部组织委员的蔡鹏飞,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的十六字训词,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10余年间他始终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朴实精神,激励自己不断攻坚克难,为切实推进司法建设工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