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动态 -> 执行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姐妹阋墙为哪般?善意执行化玉帛!

发布时间:2021-07-05 09:21:06


    作为基层法院执行局,洛龙执行承办了许多家长里短的执行案件。如何切实为申请人排忧解难,积极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不仅需要执行干警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更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将善意执行理念一以贯之。

    本期请看——家长里短无小事,群众利益大过天!看洛龙执行温情执结一起特殊的侵权纠纷案件,真正做到高效执行、善意执行、案结事了。

    01

    姐妹阋墙

    本案的原、被告系王姓亲姐妹。妹妹小王远嫁浙江,其名下位于洛龙区安乐镇某村的102㎡宅基地空置;姐姐大王未经妹妹小王同意,在小王的宅基地上建起房屋,为此两姐妹多次发生争吵和冲突,致使姐妹反目,妹妹小王一纸诉状将姐姐大王告上法庭。

    案件经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姐姐大王向妹妹小王返还宅基地。

    判决生效后,姐姐大王仍未履行返还义务,妹妹小王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02

    涌浪刚平,风波再起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李遂文了解到当事双方系亲姐妹这一特殊关系,在查阅卷宗、梳理案情之后李遂文认为,若要采取强制措施必定会使两姐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一番考虑后,李遂文在带队进行现场调查时,主动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希望能得到村干部的支持给以先行协调。另一方面,李遂文本着化解双方之间尖锐矛盾、缓解紧张气氛的初衷,分别多次约谈大王小王两姐妹,倾听她们各自的抱怨,了解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经过李遂文耐心劝说和说服,大王小王态度均有所缓解。2020年11月14日大王小王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妹妹小王向姐姐大王支付6.2万余元房屋建设费,姐姐大王将房屋腾空后向妹妹小王交付宅基地。

    2021年3月4日,在李遂文见证下,妹妹小王向姐姐大王支付房屋建设费6.5万余元,姐姐大王签署保证书,保证于2021年4月4日之前将房屋腾空搬离,并保持房屋原样。

    原以为案件就此告结,两姐妹能够冰释前嫌、再续亲缘,谁承想涌浪又来,风波再起!

    2021年4月16日,李遂文接听来电,小王在电话中声嘶力竭地呐喊,要求洛龙法院执行局立刻马上强制执行,对大王采取全部执行强制措施!

    好端端的,突然间这是怎么了?李遂文立即带队赶赴安乐镇,到了现场一看,执行干警们倒吸一口气——

    宅基地上大王所建房屋,屋顶石棉瓦被破坏殆尽,窗户玻璃被击碎只剩窗框,屋内垃圾遍布,墙壁上泼着机油。

    原来,姐姐大王在腾房时,面对居住多年的房子心里既有不舍又有不甘,偏巧遇妹妹小王上门催促,两姐妹一言不合争吵升级,大王夫妇为图一时之快将房屋破坏一番,小王收房时遇此景象心中大为光火,这才有了致电李遂文呐喊的一幕。

    李遂文带领团队执行干警将大王立即带回,对她单方面违反和解协议、破坏房屋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情绪平复后的大王听进去了李遂文对她的说服引导,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对小王进行补偿。

    经李遂文多次居中协调,大王小王达成二次和解,由大王向小王支付2.5万垃圾清运费及房屋修缮费,两姐妹其他无涉。

    2021年5月9日,小王收到了大王给付的2.5万元现金,两姐妹握手言和。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2832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