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廉政意识,7月21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公开审理原某某区副区长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洛阳市180余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蒋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蒋某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此次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重点突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通过观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该院以邀请公职人员旁听的方式为大家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