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诸葛法庭负责人张宏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原告郭某某与丈夫常某欣(已故)育有子女四人:常某乐(已故)、被告常某灿、常某乐、常某霞,原告一家人因为拆迁补偿分割和遗产继承问题,曾经多次起诉至洛龙法院。鉴于这一情况,在办理郭某某诉被告常某灿、常某乐、常某霞、常某娟、常某甫继承纠纷一案时,诸葛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张宏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多次组织原被告各方进行调解,充分运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讲情释法等方式,通过近两个月的调解,最终使一家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调解书的内容,一次性化解了家庭矛盾,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案件结束后,被告常某娟给张宏法官送来了锦旗,并说道:“本身家庭就经历了重大变故,家里的长辈还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心里的坎总是过不去,但经过张庭长合情合法的调解,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张宏法官常常对庭室的干警说,家事纠纷看似简单,但是办起来却经常会很棘手,在办案时要多去倾听、多去了解、多去劝说,不能用冷冰冰的法律直接衡量家庭矛盾,解决纠纷的同时还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能真正的化解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