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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快速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04 17:03:44




    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李楼法庭负责人赵拥军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2019年2月28日,原告洛阳某某商行与被告河南某某公司签订《电力安装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对洛阳市某区共计14栋楼进行油烟净化设备电力施工,工程总价款为156966元。签约后,原告如期完工,但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万元,剩余部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因此原告洛阳某某商行将被告河南某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诉至洛龙区法院。

    7月28日上午,赵拥军法官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她了解到被告河南某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对外负有很多债务,暂无力向原告支付该工程款。为了化解两个企业的矛盾,庭审中,赵拥军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原告愿意放弃利息,并给被告河南某某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履行,刘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则表示愿意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此次调解,使得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化解了两方企业遇到的难题,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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