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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调解化纠纷,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23 16:42:23




    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李楼法庭负责人赵拥军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2018年2月1日,原告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签订了《外协承揽合同》,由原告为被告加工合同约定的产品。之后原告于2018年3月7日、2018年8月24日向被告交付2批加工产品,按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合同款86800元,但被告因经营问题未依约向原告支付。因此,原告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诉至洛龙区法院。

    庭审前,赵拥军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经营问题对外负有很多债务,暂无力支付该笔款项。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赵拥军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原告愿意放弃利息,并给被告洛阳某某有限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履行,被告则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原告支付该款项,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赵拥军法官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此次调解过程中,赵拥军法官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以耐心的调解使得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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