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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七旬老人闹矛盾 调解执行一步到位

发布时间:2021-08-23 17:00:31



    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原告陈某某和被告杨某某为白马寺镇同村村民,2021年4月,两人在晚饭后散步时因为以前的纠纷发生口角,两位七旬的老人捡起地上的砖头互相殴打,双方均有受伤。事后原告陈某某起诉到法院,由诉前调解中心的李艳红老师进行调解。

    调解中,李艳红老师发现被告杨某某已经在6月份向洛龙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判决陈某某向杨某某赔偿医疗费1500元,且杨某某已经申请执行。而正是由于双方一直不肯调解,才会引发互相诉讼的结果。李老师分别做了双方的工作后,将两位老人叫到一起,对两位老人耐心的进行释法明理,两位老人相互了解到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进行沟通。

    经过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原告陈某某当场支付给杨某某现金1000元,杨某某撤回已经申请的执行案件,两人的纠纷彻底解决。通过此次调解,李艳红老师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心中的矛盾,彻底的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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