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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调纠纷,案结事了三方和

发布时间:2021-08-25 09:46:48



    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庞村法庭负责人赖建伟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7月21日上午,洛龙区法院庞村法庭负责人赖建伟法官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纠纷,该纠纷的起因是被告吴某将自家准备盖的新房大清包给被告周某,但周某没有按期将其承包的部分做完,而且由于双方仅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付钱节点上双方也僵持不下。而原告张某为被告周某提供了盖房模板,现房子已经盖起,不需要租赁原告的模板了,但因二被告之间的纠纷致使原告未能将其模板取回,且被告周某也因自身经济状况未能向原告支付模板租赁费用。

    赖建伟法官考虑到该案为民间纠纷,且三方之间至今均未签订书面合同,如若一方否认,不仅该案可能得不到解决,还会引起二被告之间另行起诉,给法院增加更多案件。因此本着彻底解决三方之间的纠纷的原则,7月29日下午赖建伟法官邀请做过盖房工程的高某协助,并与法官助理崔媛媛组成三方当事人共同到庞村法庭进行调解。赖建伟法官耐心听取三方当事人叙述案件事实,通过三方叙述还原案件真相,并根据各方诉求详细释法析理,通过讲情理、讲法律、讲后果让三方当事人各自让步,张某主动放弃了诉讼费的诉求以及违约赔偿5000元,并给周某时间分期偿还,吴某也同意周某继续履行盖房协议,并保证房子盖好后及时支付盖房尾款,之前的矛盾不再追究,周某同意将吴某的房子做好收尾工作,为避免二次纠纷,二被告在法庭的见证下拟定剩余施工协议的书面合同。

    本案调解既解决了张某要求吴某归还模板及周某支付租赁费的诉求,也让周某免除顾虑继续做完吴某房子的收尾工程,又让吴某有了书面协议促使周某及时完工,保障了三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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