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3月21日起,洛龙区法院全面开展“全体干警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下面,来跟随小编看一看洛龙区法院李村法庭的张乐法官是如何办实事的吧~
9月1日上午,洛龙区法院李村法庭以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调解了一起原告鄢陵县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某物流公司、某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郑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由于该案中当事人人数众多,原、被告分别位于河南许昌市、山东济南市、北京市、吉林省四平市,且其中存在当事人名称发生变更、需追加当事人到庭应诉,被告郑某已经去世等情况,案件诉讼主体、诉讼程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法庭审理。
李村法庭的张乐法官及团队接到案件后,几经辗转,分别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当事人提出路途遥远,且疫情期间,想申请网上庭审,于是张乐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远程指导当事人一步步登录进入网上庭审。在网上庭审中,经过张乐法官的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庭上即时变更、撤销、追加当事人,处理完毕主体和程序问题后,四方当事人也终于就财产损害赔偿数额及履行达成了一致意见。网上庭审自动生成了线上调解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签字确认。承办人张乐法官根据调解笔录确定的调解方案,当庭制作调解书,并进行了电子送达,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一方面助力疫情防控,另一方面也让当事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最大程度做到司法便民,张乐法官把“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到了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