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龙法院龙门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件复杂的继承纠纷案件。因为案件承办人没有急于下判决,而是利用春节合家团圆的机会动员原被告双方的亲属讲和,最终使姐妹俩重拾亲情,握手言和。
原告翟甲与被告翟乙系亲生姐妹,十年前父母去世时在龙门村西夹后留有老宅基地一处,破旧房屋若干间。当时,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不值一提,姐妹俩相安无事。前年,该处适逢商业拆迁,宅基地价值显现,老宅补偿价值高达百万元左右,姐妹俩因为补偿安置利益的分割发生纠纷,经村委和镇政府调解后未果,姐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做姐妹俩的调解工作,但双方意见对立难以调和。承办法官认为若草率判决,势必彻底伤害姐妹之间的亲情。为避免矛盾升级,只好将案件暂缓处理。
2013年春节之际,承办法官嘱咐原告在春节里要主动利用其他亲戚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同时,也告知被告姐妹之间的血脉情义割舍不断,百万钱财乃身外之物,亲情重于金钱。承办法官的良苦用心没有白费,春节过后不久,原告就主动来撤回起诉,高兴地说:“我们姐妹不打官司了,我们已经说和了,我是大姐,应当做出让步……”。该亲姐妹之间的纠纷已彻底解决,看到姐妹俩能和好如初,承办法官如释重担,不尽感慨:这样的大姐真好!都像这样的大姐,家庭多和睦、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