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为洛龙区人民法院杨歌法官送来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以感谢她耐心细致、高效为民,圆满执结一起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
01案情回顾
2017年7月,王、李夫妻以名下位于洛龙区牡丹大道某处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洛阳分行借款72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并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因王、李夫妻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021年6月,银行持债权文书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后凭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洛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精准部署,善意执行
接收案件后,执行法官杨歌详细查阅了各类生效凭证,第一时间对本案抵押房屋启动了司法网络询价程序。由于本案抵押房屋系独栋别墅,且面积较大,市场价值在2200-2400万元之间,如果进行司法网络评估拍卖,那么被执行人将直接产生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通过与二被执行人沟通约谈,杨歌了解到因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夫妻生意不顺还钱无门的窘境,为尽快还清银行贷款,避免拍卖房屋产生额外损失,二被执行人向杨歌提出自行变卖房屋还款的申请。
为满足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迫切愿望,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兼顾执结速度,杨歌反复与银行代理人沟通商榷方案,最终赢得了申请人的同意。
为保障申请银行的合法权益,将自行变卖房屋的风险降至最低,杨歌要求被执行人签署保证书,并持续跟进被执行人卖房进度,监督过户打款全过程。
最终,二被执行人夫妻通过房屋中介寻找到买家,以2200万元达成协议,杨歌协助被执行人办理房屋解封及过户手续,并第一时间将本案尚欠贷款及利息728万余元扣划汇入申请人银行提供的收款账户。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在人民法院日常执行实践中,面对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的迫切期待和各不相同的复杂案情,执行法官不仅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更要发挥聪明才智,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机动有的放矢地采取执行措施,最终达到促使案件圆满执结、各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杨歌精准部署、充分准备,将自行变卖房产的风险降至最低,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又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她高效、为民的办案作风最终使得案件圆满执结,更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