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洛龙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于2021年底“互加好友”达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就双方法院间有序开展网上立案、保全申请、委托执行等司法事项机制进行了约定,形成“资源共享、举措共商、风险共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司法工作新格局。
这份框架协议,明确了两地法院在以下事项中跑出协作“加速度”:
依托跨域立案网上平台,引导、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申请、身份认证及材料上传等工作。
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统一跨域立案系统功能,为跨域诉讼当事人提供立案指导、法律释明、操作指引、代传材料等诉讼服务。
依托人民法院指挥管理平台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开展委托事项的线上发起和办理工作,逐步扩大委托事项范围,压缩委托事项办理期限,实现协助区域内委托执行零障碍、财产查控高效率。
建立常态化异地执行协助机制,在协助区域内进行异地强制腾迁、现场勘验、车辆扣押、标的物交付、拘留等执行活动时,执行现场所在法院积极配合,及时调配资源提供人力、物力等保障,保证执行法院异地执行活动顺利开展。
协议还约定,两地法院共同成立司法协作领导小组,保障协作机制运行顺畅,取得实效。
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订后,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就受理了石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石某称,被执行人王某在洛阳市可能有一处房产,请求法院查控执行。
执行局干警立即通过人民法院指挥管理平台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向洛龙区人民法院发送被执行人王某身份信息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房产线索信息,请求协助查询。
洛龙区人民法院当天办理,3日内向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反馈查询结果,极大地缩短了委托查询的办理时间,提高了财产查控效率,为案件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框架协议使河南、黑龙江两省基层法院实现跨域诉讼服务资源、理念共享,跨域案件办理驶入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快车道”,让“家门口的法院”成色更足,人民群众更有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