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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点赞!洛龙区人民法院两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22-04-01 08:54:40






    2022年3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洛龙区人民法院孙振美、李伟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个人三等功

    孙振美

    孙振美,女,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洛龙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主要负责审判管理、调查研究、案例编写、文秘材料等工作,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律与生活》、《公民与法》等发表多篇案例和调研,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两次,获洛龙区“优秀党员”称号。

    她立足审管办本职工作,强化流程管理,助推审判工作效率再加速。做好案件审判流程追踪,不断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各节点监管,有效促进了全院审限内结案率的跨越式提升。做实做细审判管理,案件审理周期再优化。坚持每月月初将员额法官当月的结案任务进行分解,建立超法定审限未结案件预警和清理机制,超审限未结案件压缩至历年最低。

    孙振美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成为洛龙法院全体员额法官的合格监督员,党组决策有力的小帮手。

    李伟强

    李伟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洛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先后获得洛龙区平安建设个人嘉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省级先进个人,洛龙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和个人嘉奖、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2021年度洛阳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官”等荣誉。

    自2012年4月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白马寺法庭、少年庭、刑庭从事民事、刑事审判工作,审结民事、刑事案件共计798件,其中民事案件168件,调撤率54%;刑事案件630件,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5%。

    通过常年不断办案的经验积累,李伟强不断完善知识体系,总结办案经验,增强了思想政治意识,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法官的初心就是要成为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神。李伟强怀揣着对法治梦想不变的赤诚,用担当践行使命,用青春铸就忠诚,用实干守护初心,无怨无悔地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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