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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司法鉴定“云摇号”,为民服务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2-05-24 08:55:30




    本期“我为群众办实事”,请看洛龙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不误,司法鉴定“云摇号”,为民服务再升级。

    在原告李某诉被告河南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某、第三人王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河南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合同中的文书笔迹、公司印章等进行司法鉴定。

    洛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团队在排期选定鉴定机构时了解到,本案除被告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洛阳本地外,其余当事人均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地区,无法到庭参与选定鉴定机构。考虑疫情防控特殊性,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司法鉴定团队干警决定利用微信建群的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摇号开展鉴定机构选取工作。

    按照约定时间,各方当事人准时进群上线,在核实完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司法鉴定团队干警向各方当事人宣读了洛龙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并充分告知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各方当事人确认后,将选择鉴定机构的摇号规则、注意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在群内发布,并对双方选取的鉴定机构进行编号。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司法鉴定团队干警发起了群聊视频,视频直播摇号现场,随着当事人喊“停”,摇号机停止转动,最后顺利确定了本案的鉴定机构。本案从建群到鉴定机构摇号确定不到15分钟,高效、公平、公正、便民的举措收获了各方当事人的点赞。目前该案相关检材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系统上传至相关鉴定机构。

    疫情防控不减压,执法办案不松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之下,洛龙区人民法院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线上办案,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在保障疫情期间立审执各项工作稳步进行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了司法成本和人民群众诉累,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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