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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拓宽司法公开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2-06-10 09:20:36





















    2022年6月7日— 9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自觉将立审执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通过打造阳光房、玻璃屋,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审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见证执行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深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2022年6月7日上午,洛龙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见证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

    赵某向洛阳某物业管理公司租赁商铺门面房用于经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及租金。因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将商铺转租给他人,物业公司将赵某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并搬离商铺。案件经一审、二审后,依法判令赵某向物业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并搬离案涉商铺。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物业公司向洛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00

    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要介绍案情后,执行干警集结出发。

    9:30

    到达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及法律文书,向租户释法明理,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保障执行公开。

    11:30

    在代表委员们的见证下,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腾退8间商铺向申请人交付,全程用时2小时30分。

    通过现场见证本案的执行,代表委员们真切感受到执行工作的不易,也对我院保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在场的代表委员们对我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规范执行、善意执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言

    “通过此次亲历执行,我对洛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加直观、全面、深入的了解,希望法院可以邀请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助力执行,让人民群众了解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区人大代表陈磊

    “洛龙区人民法院在本次执行活动中行动迅捷、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贯彻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洛龙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初心,为建设平安洛龙贡献司法力量。”——区政协委员叶文超

    旁听庭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审判质效,6月9日,洛龙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洛阳市律师协会、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代表,旁听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通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能力作风和业务水平。

    8:45

    庭审开始前,审判长简要说明本案案情,并介绍庭审中相关注意事项,以便代表委员们更好地对庭审环节进行监督和评议。

    9:00

    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起落,庭审正式开始。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流畅。

    庭审过程中,代表委员们神情专注,认真观摩了各个庭审环节,并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审判长的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程监督。

    11:45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与旁听代表委员们开展座谈交流,代表委员们从庭审程序、庭审秩序、庭审驾驭能力等多个方面对此次庭审进行评议“打分”,对此次庭审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代表委员从不同层面角度对案件办理提出了相关看法和意见,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代表委员们对庭审的意见、建议和对案件案情的个人观点。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言

    “此次庭审程序规范、节奏井然有序,法官的业务能力过硬,希望今后能多举办类似活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拓宽司法公开新路径。”——市政协委员祖恩厚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代表委员们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也有利于提高代表委员们的法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区人大代表王菲

    今年以来,为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洛龙区人民法院结合我院立审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实施办法》,在对常态化监督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对于外部监督的方式、方法、内容进行了有益创新,努力实现形式监督与实质监督、重点监督与常态化监督、被动监督与主动监督相结合。

    本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群众见证执行、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是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和时效性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推陈出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多种方式,持续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监督的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助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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