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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善意尽责,让执行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7-15 09:23:51











    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炎热夏季为年逾九旬的申请人李奶奶送去了一抹清凉。

    案件回顾

    李奶奶与老伴育有8个儿女,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随着李奶奶年事渐高、病症缠身、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子女在身边照顾之际,儿女们却互相推卸责任,李奶奶无奈将子女8人诉至洛龙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

    洛龙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8个子女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并按顺序依次轮流照料扶助李奶奶。但判决生效后,8个子女仍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李奶奶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在强制执行中贯以善意和温情

    洛龙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将案件交由孟志鹏团队承办。通过智慧执行系统查阅电子卷宗后孟志鹏发现,本案的申请人年逾九旬,而8位被执行人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也已56岁。如何在蝉鸣艳阳的炎炎夏日,尽快尽善尽美将案件执行到位,为李奶奶排忧解难呢?

    孟志鹏带领团队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奶奶家中,与卧床的李奶奶拉家常,关心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安抚她失落难过的心情,同时多次联系8名被执行人敦促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由于多年来兄弟姐妹之间的家庭纠纷,误会隔阂太深,相互指责,导致8兄妹间关于母亲照顾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存在严重分歧,未能有效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2022年7月11日,孟志鹏将8位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并力邀办案经验丰富的执行老将韩智海出马,分别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为他们做思想疏导工作,教育、感化,释法明理。在情感感化的同时,孟志鹏和韩智海严肃告知他们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为人子女的应有之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在内的强制执行措施。

    迫于法律的威严,有感于两位执行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诫,最终8位被执行人当场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并依次轮流照顾李奶奶。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中赡养费支付的周期性、特殊性,孟志鹏敬告8位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回访他们对李奶奶的赡养情况,进一步督促他们依照约定履行对李奶奶的照料扶助义务。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赡养纠纷案件是一类特殊的执行案件,它的双方当事人是骨肉至亲的父母子女,如若处理不好,即使拿到了赡养费,也挽不回血脉亲情,这将老人置于尴尬境地,与老人的情感诉求背道而驰。

    执行是强硬的,亦是有温度的。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在强制执行中贯以善意、温情,让子女真正发自内心的去主动赡养老人,才能有效化解此类矛盾纠纷,起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洛龙区人民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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